关于在老教育局空地设立2021年年货临时销售场地的通告
2021-01-20 14:57:3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​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| 编辑:龙潮辉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148

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,为加强城市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,方便广大群众购买年货,经请示县政府同意,决定在老教育局空地统一规划设置春节年货临时销售场地,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临时销售场地位置:老教育局空地(以东云路为基准,场地南为生鲜水果摊,场地北为生猪肉、活禽摊)。

二、生猪活禽销售时间: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1日(农历2020年腊月二十三至除夕)。

三、水果蔬菜销售时间:2021年2月1日到2021年2月11日(农历2020年腊月二十至除夕)。

四、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范围,不准占用临街车道,不得出现冒市、堵塞交通等现象;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周边市民正常工作休息,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;各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保洁,不准乱丢垃圾、乱泼污水。

五、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,遵章守纪,不得抢占地盘、欺行霸市、缺斤短两,严禁未经批准的流动商贩、出店经营等行为。

六、凡不按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,将依据《郴州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处罚。

七、所有进出场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,注意个人卫生、勤洗手、佩戴口罩、保持1米距离,场地每日清洗消毒。

特此通告。

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二一年一月一八日

责编:龙潮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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